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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调整改派注意事项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5日    阅读次数:3551

 

毕业生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办理调整改派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调整改派期限是毕业后两年以内,超过两年一般不予改派。

二、在调整改派期限内,需要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生,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页下载或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安徽省     年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A原报到单位(即原报到证左抬头单位,派遣时未落实具体单位的毕业生可免签)签署意见。B原备注单位(即原报到证右下角单位)意见(若原报到证无备注单位,此栏可免签意见)。

四、C新接收单位(一般指工作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五、D新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一般都是指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意见。

六、申请表中E培养学校意见,我校毕业生不需要返校签署意见。F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意见,直接到现场办理。

七、毕业生持签署意见的申报表、原《报到证》至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合肥市宣城路103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厅窗口,老明光体育场对面,咨询电话0551-2866545),经审核,领取新《报到证》。

八、持新《报道证》、原户口迁移证至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改签手续,到原报到单位办理调案手续。

九、持《报道证》至新单位报到。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改派申请表(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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