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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托管户口、档案毕业生办事流程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5日    阅读次数:3461

 

毕业生申请在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户口、档案,需要人才中心签订托管协议书(注:不同于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上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了详尽的说明,请仔细研读,再决定是否签约。一旦签约,即发生法律效应,双方要严格按协议书上所订内容履行合约。

一、协议的签订: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合肥市内高校是“常住人口登记表”)、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人才中心签订协议。

二、托管期间,各项证明的办理:

1、出具“户籍证明”:

毕业生若因购房、就业需要、办理各项保险、申请港澳通行证或护照、换发第二代身份证等情形,需出具“户籍证明”的,可持托管协议书、身份证,至“中心”复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再至中心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2、出具“存档证明”:

毕业生若因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其他工作需要,需出具“存档证明”的,可持托管协议书、身份证,至“中心”开具“存档证明”。

三、托管协议的解除:

毕业生如发生升学、就业、婚育或其他情形的,应主动前去“中心”办理户口、档案迁出手续,解除与“中心”的托管协议。升学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去“中心”办理解除协议和调档手续。就业毕业生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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