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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招收大学毕业生飞行学员简章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5日    阅读次数:5503

 

为了适应中国民用航空人才培养战略的发展要求,满足未来航空市场对于飞行的迫切需求——进一步提高飞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飞行人才的培养进程,同时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给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中国民航大学受航空公司委托,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飞行学员。

一、招飞对象

招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的男生,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研究生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专业不限,理工类优先。

二、录用方式

经报名审查、预选初检、体检鉴定、委培单位面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等环节均合格者,委培单位将与之签订就业协议/合同,相关就业政策和待遇按签约单位的规定执行。被录用的飞行学员来我校报到后,还须通过体检复查方能进入学习阶段

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三、委培单位和从事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公司。

被中国民航大学录用的学员学校期满后将从事飞行教员;被航空公司录取的飞行学员将从事航线飞行

四、培养进程

被录用的飞行学员在我校进行为期46个月的飞行基础理论学习,期满合格后,由签约单位送往飞行训练基地进行飞行驾驶训练,取得相关证照后回签约单位从事飞行工作。

五、入学时间

被东方航空公司录取的往届毕业生和被中国民航大学录取任飞行教员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于20113月入学;被东方航空公司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和其它航空公司录取的应往届毕业生于20119月入学进行理论培训。

六、学员管理

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对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学员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和委培航空公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七、培养费用

学员在学期间所发生的学费、住宿费、伙食费、被装费等相关培养费用按签约航空公司或中国民航大学的具体规定执行。

八、招飞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身高 168厘米(含)——185厘米(含),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无龋齿、明显四环素牙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会普通话,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

英语水平要求: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含)以上水平,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或符合航空公司规定的要求。

九、报名须知

欢迎同学们在了解本招生简章内容,特别是明确招飞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自愿报名。

有意报名的同学请登录中国民航大学网站,点击“飞行招生”栏进入招飞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经审核确认后下载打印《招飞报名表》并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预选初检。

参加预选初检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生); 3.大学本科毕业证(往届生); 4.英语等级证书; 5.《招飞报名表》; 6.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24092508Tel/Fax),

学校网址:www.cauc.edu.cn

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北公路2898  邮编:300300

放飞希望、超越梦想,飞行员从这里启航

欢迎有志于中国民航飞行事业的广大毕业生踊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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